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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
预计9月24日起,受地面南风持续影响,扩散条件逐渐转差,污染物缓慢积累,其中25日以后,地面湿度增大,受可能的逆温影响,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。区域一(石家庄、保定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定州、辛集)、区域二(唐山、廊坊、沧州)和秦皇岛市,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。
据生态环境部消息,此次污染形势有可能延续到10月初。生态环境部已向相关省(市)人民政府发函,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,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。
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23日印发《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和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,区域一、区域二城市和秦皇岛市按照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要求,已于9月24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实际,切实做好环境应急和差异化管控,落实各项减排措施,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,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省生态环境厅派驻现场工作组,将重点督促各地精准实施减排措施,按照“多排多限、少排少限、不排不限”的原则,逐行业、逐企业做好排放绩效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,科学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,严禁“一刀切”。